关于批准注销“全国高校驻校工作站”公示
沪人培(2016)第004号
2014年9月1日,上海人才培训市场促进中心(简称:上海人才培训市场)与合肥现代企业管理培训中心签署《驻校工作站合作协议》,正式批准成立“上海人才培训市场全国高校驻校工作站管理办公室(简称:全国高校驻校工作站)”。
上海人才培训市场办公室于2016年2月25日收到合肥现代企业管理培训中心的《关于撤销高校驻校工作站的申请报告》。经相关部门整理,由督导办报理事会批准,截止2016年2月29日全国高校驻校工作站已结清财务账目。
自2016年3月1日起,上海人才培训市场正式注销“全国高校驻校工作站”。由合肥现代企业管理培训中心负责注销全国高校驻校工作站网站;并撤销当年领导在会上的讲话视频。合肥现代企业管理培训中心不得以“全国高校驻校工作站”名义做任何宣传和业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原全国高校驻校工作站相关工作人员,已经正式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不再是上海人才培训市场工作人员。对全国高校驻校工作站印有的工作人员《名片》一并终止使用。
高校驻校工作站所有印章一律上缴上海人才培训市场办公室做报废处理。上海人才培训市场将不再承担高校驻校工作站任何业务责任、行政责任、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违者,一切责任自负。必要时,我们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权利。
特此公示。
上海人才培训市场促进中心
2016年2月26日
主题词: 关于 批准注销 驻校工作站 公示
主送:合肥现代企业管理培训中心
主报:上海人才培训市场理事会领导
抄送:上海人才培训市场办公室 上海人才培训市场督导办
签发:孙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