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重声明
2008年5月29日,由上海斯塔瑞恩设计专修学院与上海人才培训市场促进中心(教育中心)签署的合作协议,经查实:是有人私刻了上海斯塔瑞恩设计专修学院的公章,伪造授权签署的。
2010年8月18日,上海斯塔瑞恩专修学院已作了如下《声明》:
一、从未和上海人才培训市场促进中心签订联合办学协议。
二、吴洁不是我院员工。
三、所盖公章不是我院公章。
根据上海斯塔瑞恩专修学院上述《声明》:本中心经认真调查核实,特作如下声明,并且在媒体上向社会公示。
1、2008年5月29日,本中心与上海斯塔瑞恩签署的《合作协议》属于无效协议。
2、由该协议产生的一切后果应该由伪造者承担全部责任。本中心概不负责。
3、保留追究伪造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上海人才培训市场促进中心
201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