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6日公告
在2016年11月10日,上海人才培训市场促进中心批复的上海人才培训市场创新发展学院(以下简称:创新发展学院),详见沪人培(2016)第55号文件。同时注销机构“可持续发展中心”,详见沪人培(2016)第54号文件。
该学院于2018年11月22日提出《关于注销创新发展学院和创建创新发展中心的申请》,认为创新发展学院机构不适应快速发展的项目开展,而MBA项目在原“可持续发展中心”框架下顺利进行,但“可持续发展中心”名称被占用,所以要求改建“创新发展中心”。
经研究,决定自2018年11月23日起正式注销“创新发展学院”,批准成立“上海人才培训市场创新发展中心”(简称:创新发展中心)要求如下:
1、注销创新发展学院,收回学院印章,以及工作人员以学院印刷的名片等。
2、成立“创新发展中心”,工作人员可以中心名誉印刷名片等。
3、本着诚信办学、高质量培训原则,希望该中心依托上海大学的教学环境和师资优势,集十多年的高级人才培训与国际教育合作经验,再接再厉、更上一层楼。
特此公告
上海人才培训市场促进中心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