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才培训市场关于恢复办公例会制度的通知
沪人培(2014)第021号
各学院、中心、紧缺办、办事处:上海人才培训市场促进中心(简称:上海人才培训市场)为了方便各学院、中心、紧缺办、办事处的业务办理,最大程度地提高“办事效率,降低风险”,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和集体智慧。经研究决定,即日起恢复上海人才培训市场办公例会制度。
一、提交例会的业务范围
1、新业务开发的项目立项讨论、项目审批、项目许可证申请;
2、新项目协议讨论研究、审批和签署;
3、业务授权合同讨论和业务授权书签发;
4、新项目投资与合作的可行性报告讨论研究,论证是否批准该业务上马。
二、办公例会工作制度与要求
1、原则上,每周五下午2:00召开办公例会;会议地点上海人才培训市场会议室。
2、原则上,相关材料须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报人才培训市场办公室;逾期不报、办公室可视为该部门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财务报销和行政事务
财务报销、行政事务、常规业务用章、证书专用章等日常事务,原则上安排每周二、四下午。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特此通知
上海人才培训市场
2014-8-8